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局代开专用发票)。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营改增后购进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