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加速折旧的四个领域是轻工、纺织、机械、汽车。
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所有企业的加速折旧规定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