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加计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开发费用(自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75%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包括6类。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包括:
人员工资费用(直接从事研发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和五险一金、股权激励支出,也含外聘上述人员劳务费)。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