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5月模考卷:计算题
三、计算题(共8题,每题2分,共16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一)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1.该企业2019年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5.00
B.23.53
C.20.00
D.15.00
2.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4.70
B.3.53
C.5.88
D.2.35
3.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
A.5.88
B.3.53
C.4.70
D.2.60
4.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35
B.5.00
C.2.35
D.5.35
(二)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工资收入8400元;(2)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3)将自己的一部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90000元;(4)当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2019年张某取得工资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A.4480
B.5275
C.1560
D.9345
6.张某为境内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6440
B.6720
C.7900
D.12400
7.张某拍卖小说手稿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10080
B.12280
C.14400
D.16400
8.张某取得的境外所得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0
B.120
C.1920
D.2280
参考答案
(一)
1.【答案】B 。解析: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20÷(1-15%)=23.53(万元)
2.【答案】C。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23.53×25%=5.88(万元)
3.【答案】B。解析:计算的抵免限额为5.88万元,实际缴纳的税额为3.53万元,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3.53万元。
4.【答案】A。解析:2019年境内所得应缴纳所得税=20×25%=5(万元),境外分公司应补缴所得税=5.88-3.53=2.35(万元),所以汇总纳税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35=7.35(万元)。
(二)
5.【答案】C。解析:张某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8400×12-60000)×10%-2520=1560(元)
6.【答案】D。解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
7.【答案】C。解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张某拍卖小说手稿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0×(1-20%)×20%=14400(元)。
8.【答案】A。解析: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400×12+60000×(1-20%)+90000×(1-20%)+12000×(1-20%)+60000×(1-20%)-60000]×20%-16920=26760(元)甲国综合所得个税抵免限额=26760×12000×(1-20%)÷[8400×12+60000×(1-20%)+90000×(1-20%)+12000×(1-20%)+60000×(1-20%)]=922.76(元)在甲国已纳税额=1800(元),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922.76元,应补缴税额为0。乙国综合所得个税抵免限额=26760×60000×(1-20%)÷[8400×12+60000×(1-20%)+90000×(1-20%)+12000×(1-20%)+60000×(1-20%)]=4613.79(元)在乙国已纳税额=12000(元),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4613.79元,应补缴税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