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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财产租赁所得纳税计算审核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05 03:25:56

【内容导航】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 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间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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