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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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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
【知识点】收入
收入(三)
【考点3】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处理
1.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括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2.对于没有附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退回,应冲减当期的收入和成本。尚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的退回按记入“发出商品”或“合同资产”科目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发出商品”或“合同资产”科目。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业务处理
1.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2.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多方交易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识别与处理
(四)客户有额外选择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有关交易价格分摊的要求,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五)涉及知识产权许可的销售业务处理
(六)售后回购销售业务处理
(七)客户有未行使合同权利的销售业务处理
(八)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