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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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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会计调整
【知识点】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更正
【考点1】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考点2】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现前期差错时,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2.企业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