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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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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
【知识点】税收优惠代理服务
税收优惠代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税收优惠代理服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符合条件的委托人办理部分减少或全部免除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提供的服务。税收优惠代理业务包括:①代理减免税办理,包括代理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税收减免核准三项服务;②代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③代理放弃减免税。
二、代理业务重点关注事项
(一)代理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业务
1.业务定义
代理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符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委托人,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须报送资料的代理业务。
2.资料收集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办理分为需在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和无须报送附列资料两种情形。需报送附列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需直接从委托人处取得的原始资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中“纳税服务”下的“办税指南”栏目要求提供的办理材料收集。
3.注意事项
①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委托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②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委托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③委托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代理税收减免备案业务
1.业务定义
代理税收减免备案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委托人,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应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的代理业务。
2.资料收集
①《税务资格备案表》;
②《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③《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等。
3.注意事项
①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委托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②委托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代理税收减免核准业务(略)
(四)代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业务(略)
(五)代理委托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的业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