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公司(二)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5-05 0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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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二)
公司(二)
一、公司股东
1.股东出资
(1)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②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③出资人已履行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④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2.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的,为股东抽逃出资:①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股东权利
(1)股东权利的分类

财产权

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购权;股份(股权)转让权;股权优先购买权;请求回购股权(股份)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权继承权

参与决策权

参加股东会议权(不得剥夺);决议事项表决权;委托表决权;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临时提案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决策权

知情权

股东会议知情权(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查阅、复制公司重要文件权;查阅会计账簿权;报酬知情权

4.股东知情权

(1)查阅、复制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会1章1报告+1账簿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会1章1报告+1券1册

(2)程序

①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征得公司同意)。

②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5.股东诉讼

(1)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

①决议不成立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决议不成立:①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法或者依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②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③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④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⑤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②决议无效、可撤销

项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违反公司章程

决议内容

无效

可撤销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可撤销

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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