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20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额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间接抵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我国在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四层外国企业
B.乙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C.丙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D.符合单一或多层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应在25%以上
(2)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为( )。
A.100
B.65
C.96
D.79
(3)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为( )。
A.125
B.96
C.136.4
D.120
(4)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税额为( )。
A.96
B.125
C.136.4
D.0
参考答案
(1)【答案】B。解析: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丙不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丙的比例=50%×30%=15%,低于20%。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乙的比例为50%,大于20%。
(2)【答案】C。解析:乙所纳税额属于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乙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180+12)+乙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乙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404÷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808=96(万元)
(3)【答案】A。解析:甲境外所得=808×50%=404(万元),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4+96=500(万元),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
(4)【答案】B。解析:抵免限额=125万,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136.4(万元),小于125万元,所以按照125万元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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