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税收实体法
【所属章节】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
一、税收实体法——重点是实体法要素
含义 |
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
特点 |
税种与实体法一一对应(一税一法)、税收要素固定性 |
要素 |
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税收附加与加成、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也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分为法人和自然人。
(二)课税对象
1.含义
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解决对什么征税。
2.重要作用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概念
(1)计税依据(税基):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
||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关系 |
计税依据 |
举例 |
一致 |
价值形态 |
所得税 |
不一致 |
实物形态 |
车船税 |
(2)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税收负担的归宿,其大小表明纳税人负担能力。
课税对象与税源关系 |
课税对象 |
举例 |
一致 |
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 |
所得税 |
不一致 |
其他方面 |
房产税 |
(3)税目
含义 |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 |
作用 |
明确征税范围;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税目税率同步考虑——税目税率表,如:消费税、资源税) |
分类 |
列举税目(如:消费税中“小汽车”)和概括税目(如:资源税中“金属矿产”) |
(三)税率
1.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2.税率的形式: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四)减税、免税
1.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减税、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3.减免税的基本形式如下:
基本形式 |
特点 |
具体表现 |
税基式 减免 |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使用范围最广泛 |
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 |
(五)税收附加与加成
税收附加 |
也称地方附加,税收附加的计算方法是以正税税款为依据,按规定的附加率计算附加额 |
税收加成 |
是根据规定税率计税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一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十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0% |
(六)纳税环节
概念 |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
纳税环节 |
生产环节(资源税) |
流通环节(增值税) |
(七)纳税期限
含义 |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
长短的决定因素 |
(1)税种的性质;(2)应纳税额的大小 |
三种形式 |
(1)按期纳税,如增值税; (2)按次纳税,如车辆购置税; (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如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