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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_宅基地使用权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7-06 14:38:48
【知识点】
【所属章节】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五单元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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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永久性的权利,目的是供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坚持“一户一宅”原则。
2.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流转,即不得买卖、赠与、投资入股、抵押等。作为例外,承认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以及随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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