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票据权利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1.当事人取得票据的情形:
(1)出票取得。
(2)转让取得。
(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
2.给付对价
(1)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三)票据权利的消灭(票据权利期限)
票据权利及票据类型 |
票据权利人 |
对象 |
票据权利期限 |
|
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
远期汇票 |
持票人 |
出票人、承兑人 |
票据到期日起2年 |
即期汇票 本票 |
持票人 |
出票人 |
出票日起2年 |
|
支票 |
持票人 |
出票人 |
出票日起6个月 |
|
追索权 |
持票人 |
前手 (不含出票人) |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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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索权 |
持票人 (被追索人) |
前手 (不含出票人) |
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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