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考情分析
本部分内容对应教材第六章,基础章节。各种题型均可考核,通常结合固定资产、所得税费用、会计政策变更命主观题。2020年结合固定资产命计算分析题12分;2020年结合会计政策变更命计算分析题12分;2019年与固定资产结合命计算分析题12分;2018年独立命计算分析题10分;2017年与固定资产、所得税费用结合命综合题18分;2014年与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变更结合命计算分析题12分。按课件内容全面把握。
知识框架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转换
重点笔记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核算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具体包括: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3.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少见)
温馨小提示
①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实质上是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上述“已出租”指“已经营出租”,与其他方已签订租赁协议,自合同约定的租赁开始日起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② 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建筑物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③ 如果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应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④ 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⑤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⑥ “房地”因用途不同,其分类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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