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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纳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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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管理
【知识点】企业重组纳税管理
企业重组纳税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重组规定了两类税务处理方法: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强调重组交易中的增加值一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规定股权支付部分可以免于确认所得,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重组环节的所得税支出。此外,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部分抵扣相关企业的亏损,从中获得抵税收益。
股权支付是对企业重组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必要条件。当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臂如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或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可以使用资产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