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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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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政府会计
【知识点】资产处置的核算
资产处置的核算
政府单位资产处置的形式按照规定包括无偿调拨、出售(自主出售除外)、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对资产进行处置。对于出售、出让、转让资产,通常情况下,单位应当将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资产处置费用,并按照“收支两条线”将处置净收益上缴财政。
如按规定将资产处置净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应将净收益计入当期收入。对于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应当在报经批准前将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资产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无偿调出的资产,单位应当在转销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时冲减无偿调拨净资产。对于置换换出的资产,应当与换入资产一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出售、转让固定资产 |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价款] 贷:应缴财政款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
—— |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等[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
按照对外捐赠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
—— |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固定资产盘亏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
—— |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 |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
—— |
支付清理费用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 |
—— |
收到残料变价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
—— |
结转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应缴财政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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