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参保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12个月)以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部分不区分等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等级),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办理程序1、现场办理:
(一)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scpxjd.com)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并在相关信息系统标识该职工已领取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情况。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2、在线自助办理:
(一)关注 “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
(二)绑定身份证;
(三)在线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基本步骤:首先点击“首页”,然后点击“失业保险”,再点击“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就可以进入在线申请界面。(注意:如果在线无法申请,建议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咨询,目前只有部分市(州)可以在线申请。)
三、补贴标准(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1000元;
(二)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1500元;
(三)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2000元。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适当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提高补贴标准。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初级(五级)一般不超过1100元;中级(四级)一般不超过1800元;高级(三级)一般不超过25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8〕19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5人及以上(或者达到本单位现有职工总数5%及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深度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可按照当地规定申领稳岗补贴,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部分不区分等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等级)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标准和方式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