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1.BEPS15项行动计划的分类
类别 | 行动计划(15项) |
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 数字经济 |
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 | 混合错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利息扣除、有害税收实践 |
重塑现行税收协定和转让定价国际规则 | 税收协定滥用、常设机构、无形资产、风险和资本、其他高风险交易 |
提高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 | 数据统计分析、强制披露原则、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争端解决 |
开发多边工具促进行动计划实施 | 多边工具 |
序号 | 成果 | 报告的结论 |
1 | 《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 的报告》 | 数字经济因其对各经济行业的广泛渗透性、对无形资产的高度依赖性,以及对加速整合企业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成为BEPS的重灾区。但很难单独针对其制定政策,需要通过转让定价、防止协定滥用、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等其他行动计划,以及相互协调的跨境交易增值税政策等措施,解决数字经济的BEPS问题 |
2 | 《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 混合错配是指由于交易所涉国家间在所得性质认定、实体性质认定、交易性质认定、税前扣除制度等方面的税制差异,对同一实体、所得、交易或金融工具进行不同的税务处理,从而产生国际重复征税或重复免税的问题 |
3 | 《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 —— |
4 | 《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 | |
5 | 《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 有害税收实践是指各国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从而吸引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生产要素和经济活动,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 |
6 | 《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 协定滥用,泛指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不恰当地适用税收协定,获取本不应该获得的税收协定待遇。反协定滥用报告体现了四方面的成果:(1)完善税收协定范本条款;(2)国内法修改建议;(3)明确税收协定的本意并非用以产生双重不征税;(4)列举签订税收协定时通常应考虑的税收政策因素 |
7 | 《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 | —— |
8 | 《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 | |
9 | ||
10 | ||
11 | 《衡量和监控BEPS》 | |
12 | 《强制披露规则》 | |
13 | 《转让定价文档与国别报告》 | |
14 | 《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 | |
15 | 《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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