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的衡量
【所属章节】
第二十章 业绩评价——第三节 经济增加值
【知识点】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的衡量
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的衡量(《暂行办法》的规定)
(一)经济增加值的定义及计算公式
1.定义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经核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2.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
=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带息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平均资本成本率=(税前)债权资本成本率×平均带息负债/(平均带息负债+平均所有者权益)×(1-25%)+股权资本成本率×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带息负债+平均所有者权益)
(二)会计调整项目说明
项目 |
说明 |
利息支出 |
指企业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
研究开 发费用 调整项 |
(1)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期间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 |
(2)对于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而影响当期损益的研发投入 |
|
(3)对于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企业,经国资委认定后,可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予以加回 |
|
调整后资本 |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 |
带息负债是指企业带息负债情况表中带息负债合计 |
|
对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且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将负债中金融企业专用科目从资本占用中予以扣除 |
|
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纳入国资委核定主业范围的企业,可约定将相关带息负债从资本占用中予以扣除 |
|
所得税率 |
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在国(境)外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予以调整 |
(三)差异化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1.股权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企业类型 |
确定 |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
原则上定为6.5% |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 |
原则上定为5.5% |
对公益类企业 |
原则上定为4.5% |
对军工、电力、农业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 |
下浮0.5个百分点 |
2.债权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确定方法 |
债权(税前)资本成本率=利息支出总额/平均带息负债 |
利息支出总额的内容 |
指带息负债情况表中“利息支出总额”,包括费用化利息和资本化利息 |
3.平均资本成本率的调整
企业类型 |
资产负债率范围 |
平均资本成本率上浮 |
科研技术企业 |
高于上年且在65%(含)至70% |
0.2个百分点 |
高于上年且在70%(含)以上 |
0.5个百分点 |
|
工业企业 |
高于上年且在70%(含)至75% |
0.2个百分点 |
高于上年且在75%(含)以上 |
0.5个百分点 |
|
非工业 企业 |
高于上年且在75%(含)至80% |
0.2个百分点 |
高于上年且在80%(含)以上 |
0.5个百分点 |
(四)其他重大调整事项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对于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产生重大影响时,国资委酌情予以调整:
(1)重大政策变化;
(2)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3)企业重组、上市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
(4)国资委认可的企业结构调整等其他事项。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