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2年注会税法高频考点_车船税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6-28 15:33:46

【内容导航】

车船税法

【所属章节】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二节  车船税法

【知识点】车船税法

车船税法

一、车船税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车船税计税单位包括“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新车船的税额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被盗抢、报废、灭失的车船的税额计算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三、征收管理

基本要素

主要规定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纳税地点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税款

征收

征收机关

车船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代收代缴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