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二)直接法 (三)间接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提示2】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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