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内部退养 (二)提前退休 (三)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四)退休人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规定 (三)人走了,税咋交?
1. 内部退养
(1)内部退养的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并依法自行申报。
2. 提前退休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1)其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2)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 退休人员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补贴、奖金、实物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2013年9月,退休职工刘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工资5000元 B.商场有奖销售中奖210元 C.其任职单位重阳节发放补贴800元 D.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1000元
【答案】A
【解析】(1)选项A: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选项B: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选项C: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选项D:应按照“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项目 | 要点 | |
计税公式 |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奖金 | 季度奖、全勤奖等 | 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缴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1)审视当月工资 | |
(2)以商数找税率和速扣数 | ||
(3)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 | ||
省级、科教文卫技体环 | 免税 | |
补贴、津贴 |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不征税 |
政府特殊津贴等 | 免税 | |
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奖金、实物等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 |
“五险一金”以外的其他保险金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 |
年金 | 缴费时 | 看标准,超过标准则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规定标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
分红时 | 不缴税 | |
领取时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按月算) | |
内部退养 | 一次性收入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
重新就业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自行申报 | |
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 |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 |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 | 免税 |
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 | 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 | |
退休人员 | 离退休工资(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 | 免税 |
再任职 |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
税目辨析及应纳税额计算
1. 劳务报酬所得 2. 稿酬所得 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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