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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_与缴纳税款相关事项的核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7-13 1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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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缴纳税款相关事项的核算
【所属章节】
第三章 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和涉税会计核算
【知识点】与缴纳税款相关事项的核算
进项税额相关事项的核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缴纳税款相关的事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缴纳当月应缴增值税的事项,应记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第二部分

营改增特定事项预缴增值税,应记入: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第三部分

增值税月末或季末结转以及缴纳税款,应分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的余额,归集和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专栏科目,设置“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期末转出的核算

第四部分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事项,应记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与缴纳税款相关事项的核算,集中于六个科目的确认: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专栏

1.核算内容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缴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2.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

3.缴纳当月增值税额,主要是指:

增值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本专栏不适用于“营改增”的特殊业务的预缴,特殊业务的预缴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二、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核算内容

记录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2.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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