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3.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4.双薪的计税方法 5.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22讲 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二种情况处理: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①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②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指含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①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②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指含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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