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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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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元以内的部分 |
100万元~300万元的部分 |
|
实际税负率 |
2019.1.1-2020.12.31 |
5% |
10% |
2021.1.1-2021.12.31 |
2.5% |
10% |
|
2022.1.1-2022.12.31 |
2.5% |
5% |
2.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1)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具体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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