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1.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二税”税额×征收比率
2.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3.计征比率
(1)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4.减免规定
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5.【新增】地方教育附加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政策。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作出了一些特别减免规定: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