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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3 16:39:32

【内容导航】 行政处罚的种类 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部分-行政法律制度 

【知识点】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惩罚性”:使行为人在停止、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危害后果之外,承担更大、更严重的不利后果,比如“罚款”。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分类 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 ——
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 停止出口退税权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财产罚 罚款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训诫罚 警告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责令(限期)改正 包括责令停止或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 是行政命令
收缴或停售发票 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虽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但属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法规类型 时效 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年 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5年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6个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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