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1.正常生产销售 2.自产自用 3.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1.正常生产销售:按销售额/销售量计算
2.自产自用
用途 | 税务处理 |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不征税 |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视同销售 |
其他 | 视同销售 |
3.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当月或近期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一般用平均价;换抵投用最高价)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定率 | 组价=(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 | 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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