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二章第26讲
【知识点】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计算公式为: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例题?计算题】公民李某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通过S区民政局将其中1000元捐赠给公益事业;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将其中2000元通过法定非盈利团体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 (1)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4000-3500=500(元)
工资可扣除捐赠限额=500×30%=15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税=(4000-3500-150)×3%=10.5(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当月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6400-2000)×20%=880(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5+880=8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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