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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城建税纳税地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24 10:01:06

【内容导航】 城建税纳税地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四章 附加税与烟叶税 

【知识点】城建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代扣代缴的纳税地点。 代征、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单位, 

3.银行的纳税地点 

县以上各级银行直接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由各级银行分别在所在地纳税。县和设区的市,由县支行或区办事处在其所在地纳税,而不能分别按所属营业所的所在地计算纳税。 

4.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纳税地点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预征1%增值税所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按季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 同时也要代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没有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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