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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_《税法一》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7 16:46:33

【内容导航】 税收减免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环境保护税 

【知识点】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 

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第5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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