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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6 10:04:38

1.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解释】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分类和税务处理原则是《税法(Ⅰ)》考试的重点内容。 “营改增”之后,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概念被重新定义。

经营行为 分类和特点 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分别核算划清销售额,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税。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经营 行为 分类和特点 税务处理原则
混合 销售 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适用的项目来缴纳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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