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7 10:15:28

【知识点】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1.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 

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 

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恶意避税不行) 

(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多劳少得,少劳多得) 

(4)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