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对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的审核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第十一章第54讲
【知识点】对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的审核
1.应税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高税率计税贴花。
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4.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金额,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目前是单边征收)。
5.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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