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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5 10:10:49

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2.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2次以上的同类(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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