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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5 09:44:30

【考点】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1.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会计制度 

(1)代建个体工商户复式账会计制度 

税务师为个体工商户建立复式账簿,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报送主管财税机关。 

(2)代建个体工商户简易账会计制度 

税务师代为建账建制除设置简易会计科目核算外,应按月编制应税所得表,在办理当期纳税申报时向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报送。 

【提示】复式账要编报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留存利润表,简易账只有应税所得表。 

2.准确履行纳税义务 

凡是按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1)收入确认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此相关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2)成本列支范围是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应记入成本的间接费用。 

【提示】业主取得的工资不允许扣除,自2011年9月1日起,业主生计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 

(3)费用列支范围是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4)损失列支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另外,包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5)下列税前不允许扣除的各项支出,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 

①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税前扣除),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 

②被没收的财物及支付的罚款; 

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④各种赞助支出(指非广告性赞助); 

⑤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⑥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⑦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⑧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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