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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21讲
【知识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范围
(1)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6)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有争议)。
【提示】贴标视为生产——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归纳】
(1)从范围上看,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葡萄酒除外,教材未收录葡萄酒扣税规则)、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2)从规则上看,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3)从依据上看,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4)从方法上看,需自行计算抵扣。计算方法用的是类似会计“实地盘存制”的方法。
(5)从抵扣消费品的来源渠道看,2006年以前仅限于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自2006年,国税函〔2006〕769号规定: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相关链接】消费税的视为生产。
(6)其他限制条件:
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也不得抵扣外购卷烟的已纳税款。
关于珠宝首饰抵扣消费税与不得抵扣消费税的案例:
某首饰厂外购1000颗经过其他首饰厂加工的珊瑚珠之后的业务如下:
【特别提示】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的处理:
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的方式处理。
【例题1·多选题】某鞭炮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的焰火继续加工高档焰火。2012年10月销售高档焰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万元;本月外购焰火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初库存外购焰火6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焰火50万元,相关发票当月已认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焰火消费税税率15%,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2013年)
A.该鞭炮厂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可以按照本月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已纳的消费税
B.该鞭炮厂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可以按照当月购进的全部已税焰火数量计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
C.该鞭炮厂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当月购进的全部已税焰火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D.该鞭炮厂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鞭炮焰火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E.当月该鞭炮厂应纳消费税88.5万元
【答案】ACE
【解析】选项AB:外购已税焰火生产的焰火,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焰火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选项CD: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按购进的全部已税焰火支付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选项E:当月该鞭炮厂应纳消费税=1000×15%-(400+60-50)×15%=88.5(万元)。
【例题2·多选题】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有( )。(回忆版)
A.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基镶嵌首饰
B.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C.以已税小汽车改造生产小汽车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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