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五章-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
【知识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收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
3.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范围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可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营业执照到取得税务登记期间的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
(3)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
(4)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
【新增】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