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主营业务核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5 16:12:26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1.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情况,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根据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二)销售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2.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3.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因享受税收优惠而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4. 分期收款方式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每期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确定利息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5. 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1)视同买断方式

①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②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方式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