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_《税法一》高频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5 11:44:50

【知识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 1.税法依据宪法制定 2.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
税法与民法 1.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其他法不同程度地借鉴了民法 2.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3.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调整手段较单一
税法与行政法 1.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税法与刑法 1.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 2.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3.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一致 4.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刑法是禁止性法规 5.税收法律责任追究的形式具有多重性,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形式
税法与经济法 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
税法与国际法 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