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行政行为的效力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3 16:10:01
【知识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效力内容 含义

(1)公定力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推定为合法有效

(2)确定力

行政行为作出后非依法定程序、基于法定理由,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3)拘束力

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应当遵守,其他组织和人员应当予以尊重

(4)执行力

相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行政主体依法实行强制执行
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也并非均必须立即予以执行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