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总结:
高频考点 | 要点 |
利息股息红利 | 无扣除+股息红利差别化(全/减半/免)+先进先出+限售股(解禁日起算,解禁前50%)+国债利息等免税+沪港通 |
财产租赁 | 扣除项目(最多4项,顺序)+个人租住房10% |
财产转让 | 扣原值和税费+原值确定+债权处置(打包债权单次处置成本计算) |
偶然所得 | 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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