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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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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据实扣除。
(2)何为“合理的工资薪金”?
①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②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三项经费和四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项目 |
准予扣除的限度 |
超过部分处理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
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
准予结转扣除 |
3.保险费
为谁投保 |
保险类型 |
扣除规定 |
为企业 |
按照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
准予扣除 |
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 |
||
为职工 |
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险 |
准予扣除 |
为特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险 |
||
其他商业保险 |
不得扣除 |
|
基本社保(四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
补充养老保险费 |
限额扣除: 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4.利息费用
项目 |
原则 |
税务处理 |
金融企业参与+经批准的债券利息 |
无制约 |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
利率制约 |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
关联方借款利息处理 |
利率制约+ 本金制约 |
(1)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 |
利率制约+ 本金制约 |
向股东或关联自然人借款:处理同关联企业 |
利率制约 |
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1)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2)签订借款合同 |
5.借款费用
生产经营中发生 |
利息费用 |
金融机构:据实扣除 |
非金融机构:标准利率内扣除 |
||
购置、建造固、无、存货(12月以上) |
借款费用 |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得“直接在当期”扣除(建造期间) |
费用化的借款费用当期可以扣除 (建造之前或之后) |
6.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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