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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所属章节】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二)
(1)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
①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以此作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a.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
b.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每次收入≤4000:收入-800
每次收入>4000:收入×(1-20%)
②预扣率: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不同于汇算清缴的税率
③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2)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
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a.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
b.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每次收入≤4000:(收入-800)×70%
每次收入>4000:收入×(1-20%)×70%
②稿酬所得的预扣率:20%的比例预扣率
【注意】不同于汇算清缴时的税率。
③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略)
(4)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的优化
①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②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计税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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