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1.合伙人 2.出资 3.必须有一份对所有合伙人的责任都不加以限制的合伙书面协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九章47讲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合伙人
(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补充)
3.必须有一份对所有合伙人的责任都不加以限制的合伙书面协议。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只能由2个以上的自然人组成
B.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C.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D.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答案】C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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