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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税法二》备考知识点_城镇土地使用税(一)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5-04 1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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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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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

一、概述

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纳税人

(受益人纳税)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适用税额

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注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降低有比例限制,提高有审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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