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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所属章节】
第六章 涉税鉴证与纳税情况审查服务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一、业务定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指鉴证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按照有关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汇算清缴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的活动。
合法是指被鉴证人会计核算的交易事项客观、真实,会计确认与计量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被鉴证人纳税调整和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准确是指被鉴证人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相关要素的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行为主体是被鉴证人,业务内容是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额确定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鉴证人:受托提供鉴证服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
被鉴证人:不一定是委托人;
鉴证事项:包括交易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核心是纳税调整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二、关注事项(★★)
1.利润总额计算是否合法、准确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是否合法、准确
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关注事项如下:
(1)《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及其附表项目
(2)《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及其附表项目。
(3)《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项目。
(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项目。
(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项目。
3.应纳税额计算是否合法、准确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被鉴证人还需按照规定确认总机构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主要关注事项如下:
(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其附表项目。
(2)《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项目。
(3)《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及其附表项目。
(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及其附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