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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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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
【知识点】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
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
一、社会保险费基本规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缴费采取“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办理,即企业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人社、医保部门办理人员增减变动、申报缴费基数等。企业应在规定的缴费期,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服务内容
涉税服务机构可以为单位缴费人提供社会保险登记和变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服务。
三、重点关注事项
涉税服务机构代理相关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应关注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人员增减、工资变化等与社会保险费缴纳相关的情况和信息;
(2)应关注各事项办理的时间期限,包括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以及缴费工资申报,尤其是申报缴纳社保费的期限,避免因未按期缴纳被征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