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民事诉讼法律基础
【所属章节】
第十六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律基础
民事诉讼法律基础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2)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
2.辩论原则
基本含义 |
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辩驳和论证(如原告起诉、被告答辩) |
行使的阶段 |
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并不限于开庭审理阶段 |
辩论的内容 |
既包括程序事项,也包括实体争议 |
辩论的形式 |
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 |
3.自愿与合法的调解原则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调解是人民法院的一种结案方式。
(3)调解原则在民事审判程序中适用;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
4.诚实信用原则
5.处分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当处分时,法院有权干预)
6.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
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受害单位或个人不敢、无力或不便提起诉讼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其向法院起诉。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