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1.不再产生后续销项税额: 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提示】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2.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提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或不动产损毁的,可正常抵扣进项税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3.营改增特殊项目: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业务中,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甲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强令销毁一批货物造成的损失
B.乙公司用外购的汽车作为出资投资给ABC公司
C.丙公司接受A银行的贷款服务
D.丁公司将外购的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以福利方式供员工居住
【答案】ACD。解析:用于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B项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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